2024-01-30 18:50来源: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7559号建议的答复

应急建函〔2023〕62号

刘惠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近年来,消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部署,不断夯实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基础,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治理,统筹改善提升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条件,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乡镇农村地区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日益突出问题,2022年,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在全国部署开展了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将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集中连片等风险较高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纳入全国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各地消防部门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发动基层组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聚焦自建房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进楼充电以及外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共发现各类风险隐患157万处,督促整改131.6万处。

二、统筹推进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改造。指导各地消防部门强化融入搭车意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提升、乡镇等级公路建设和危桥改造等工程,同步推进实施农村“电改、灶改、水改、寨改、路改”等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改造,配置适用的消防设施器材,有市政管网地区同步增设消防水源和消防管网,建设硬度、宽度、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要求的农村道路,逐步改善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有效防范“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

三、加强农村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指导各地围绕“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保证有生命力、有战斗力”要求,因地制宜地推进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河南省政府部署基层“一队一中心”建设,山东日照市推广防火事业编制力量建设做法,江西赣州市、福建三明市、江苏宿迁市、湖北鄂州市、浙江绍兴市、广东汕尾市等地通过设立乡镇街道消防所、消防站等专门机构,争取防火专门编制,委托或授权基层开展消防执法,有效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

四、大力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2017年12月,制定出台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明确乡镇消防队的职责任务、建队标准、装备人员配备、执勤管理等标准,分类推进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推动填补乡镇消防力量空白点。2022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将乡镇消防队建设纳入消防救援力量统筹规划布局,实施消防救援队站建设达标工程,推动构建多元互补、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五、开展形式多样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连续7年将农村消防安全课程纳入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为村两委负责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等重点人员示范培训专业课程,累计派出师资110余人,培训700余次,受众8万余人次。借助文明村镇创建和基层普法教育、科普推广等平台,运用乡村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组建农村消防宣传妈妈团、秧歌队、锣鼓队等“宣传队”,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强化火灾案例教育,教育警示群众自觉查找消除身边火灾隐患,有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正如您所讲,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家中电气、天然气、煤气增多,村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匮乏,灭火处置力量薄弱,给农村火灾埋下安全隐患。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统筹农村地区发展和安全,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建议,推动落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努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

一是关于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农村管理体制、经济发展规模和业态经营模式,推动在经济发达、人口密度大、企业单位多的重点乡镇设立消防所(站),其他乡镇通过新建、改建、联建等方式灵活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形式多样的基层消防力量。总结推广乡镇街道应急站和消防所一体化建设、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等经验做法,推进应急管理资源与乡镇治理资源有机结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消防安全治理中的优势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安全治理格局,努力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有人管、有力量。

二是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基层应急管理建设投入应主要由地方财政保障。考虑到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按规定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有财力,用于加强应急消防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基层应急等公共服务保障工作。中央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补助,通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等转移支付,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工作。国家消防救援局将继续指导各地消防部门协调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市政、电力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结合“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建设、村通硬化路、饮水安全工程等工程,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建设,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消防车、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装备。

三是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应急管理部、财政部等13个部门将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明确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责任、管理训练模式、综合保障机制等内容,进一步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健全乡镇农村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拓展城乡消防救援力量覆盖面。指导各地积极通过新建、改建、联建等方式灵活建设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形式多样、一专多能的基层消防力量,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宣传提示和初期火灾扑救准备工作。辖区消防救援站加强对乡镇消防队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完善与乡镇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演练、集中培训,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及消防救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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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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