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0:55来源: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特编制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6年,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在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着力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以政务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牵头,畅通公开渠道、细化公开任务、落实公开责任,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公开有关事项1869项,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组织实施了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行政责任清单制定、监察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要件、流程公开以及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动态公开等工作,依法依规实施人事任免、财务管理、“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限时办结。

2016年,全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等事件;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中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务信息工作规则》(云煤安发〔2014〕120号),在年初制定的全局各处室、单位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中,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占一定分值,并实行问责制。每季度通报全局各处室、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对公开不力、未能完成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进度目标的予以问责。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下属单位参与,狠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云南煤监局制定的《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贯彻落实。在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信息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审核机制,实现了办文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

(二)及时主动公开煤矿政府信息和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按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本局政府信息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全局系统累计通过文件、网站、信息通报、新闻宣传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事项1869项,其中职能职责类21项、决策落实类416项、工作动态类904项、内部管理449项、内部服务类44项、其他公开事项35项,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

此外,编印了《重要文件汇编》及《2014年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制作了昭通市盐津县“5.3”较大煤矿事故和曲靖市师宗县“6.18”较大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发放至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加大对较大以上和典型煤矿事故查处情况的公布力度,加强事故、灾害警示信息发布,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等的公告力度。在省局政府网站设置“事故快报”“事故查处”和“灾害预警及事故警示”专栏,在各监察分局网站设置“事故查处”和“灾害预警及事故警示”专栏,省局、各监察分局均开通了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查处情况和事故、灾害预警信息。累计公布事故信息11条,事故查处信息9条,全年发生的11起煤矿事故中全文公开9起事故调查报告(3起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在省局政府网站公开、6起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在分局网站公开,2起因事故调查报告尚未批复,暂未公开),并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典型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省局累计向全省煤矿企业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发送信息193次、77万余条,在省局网站发布事故及灾害预警信息21次,各监察分局累计向监察区域煤矿企业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发送信息168次、31万余条。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时转发上级对宣贯工作的要求、权威媒体解读评论等信息;深入宣传贯彻新修改的《煤矿安全规程》,制定了工作方案,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了新安法宣传贯彻活动;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国家、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通过召开会议、现场宣讲等方式,向基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企业解读、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整顿关闭、煤炭转型升级的重大政策和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全省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关于“盯网”“看网”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转发上级政府网站刊登的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信息。

(四)不断优化整合信息公开渠道。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云煤安全监察动态与信息》、《云南煤矿安全监察通报》等为主,以公开栏、显示屏、广播、电视、报刊等为补充,积极构建和维护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大力推广手机短信公开平台应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优化了网站栏目设置,完善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公布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申请表等内容,达到了上级对网站管理的有关要求。局机关、各监察分局、局属企事业单位还广泛利用各自子网站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同时,积极加强与省内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措施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通过新闻发布会或邀请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扩大了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省局网站全年网站访问次数90,564次、页面访问次数332,357次。在国家全监管总局年中对系统内部分政府网站的在线抽查中,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所属分局网站均无重大问题,大理监察分局网站是唯一被通报表扬的网站。(根据国家全监管总局要求,监察分局不再设立门户网站,故各监察分局网站已于12月份注销)

(五)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8月下旬至9月底,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局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期间,各单位统计报送了2016年1月1日至8月20日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情况,填写了《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形成了书面总结材料;省局分管领导率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对局机关部分处室进行了抽查,对各监察分局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束后,在全局范围内对检查情况作了通报,并就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即将开展的全局年度工作考核中,也将把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局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和人员,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在业务工作繁忙的情况下会影响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分类细化程度不够,公开台账不够规范,统计口径不统一、公开类别划分标准不统一。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在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体公开信息方面仍显不足,政务微博微信管理维护滞后、贴近性不足,关注度相对较低,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整改落实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针对自检自查和省政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进一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对应当公开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尽可能及时、全面、多渠道进行公开。同时,不断完善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实现阳光审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网站、政务微信平台的有关功能,加强对网站、政务微信的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和管理。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渠道,在原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更加灵活地应用传统媒体(电视、报纸)公开重大事项,更加主动地应用新兴媒介(微信、微博)公布煤矿安全监察实时信息等,加强公众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度和认知度,提升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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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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