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1:00来源: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编制。报告总结了2016年度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监督保障机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7年工作打算等五部分。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龙江街99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55608001)。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积极主动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强化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引导力,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和谐的舆论氛围,确保了黑龙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2016年度发布信息总计481条(比去年同期提高41%)。其中,采用省局各单位稿件236条(比去年同期提高300%);政务公开49条;转载196条。

(二)在新闻媒体上主动公开煤矿安全生产和监察执法工作有关信息。我局依托《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以及中安在线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有关信息。2016年,在主流媒体发布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新闻稿件52篇。

(三)强化各类事故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共发生煤矿事故11起,死亡40人。目前已结案10起,剩余1起正在处理,10起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全部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依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配齐业务骨干。建立了以政策法规处牵头,信息员协调负责、各岗位承办、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同时针对招标采购、会议培训、事故查处、应急救援等涉及多部门信息,由主办处室具体负责,相关处室积极配合,基本形成了信息公开联动互动的良好机制。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通报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处室(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制度。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和《实施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明晰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规定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程序。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2016年共组织了2次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及网站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20余人次,并积极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黑龙江省政府组织的各类政务信息管理培训。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7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开展还有差距。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存在薄弱环节。

(二)2017年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扎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四是加快开通省局政务“双微”,努力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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