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0:55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6号)的规定,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编制。本报告总结了2016年度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东十一道巷六号;邮编:710001;电话:029-87671612)。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积极主动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注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激发了全社会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推动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2016年在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60余条。其中:工作要闻信息97条,公文公告信息202条,监察执法信息86,政策法规信息50条等。编发《陕西煤矿安全监察信息》280期。分别报送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委办等单位;编发《陕西煤矿安全简讯》12期。逐月分析全省煤矿安全状况、煤炭经济运行状况,全部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发布公告16份。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注销公告11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份,2016年度拟命名省级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公示1份,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1份,第八届陕西煤炭工业科技成果和优秀科技工作者公示1份等。积极推进干部任前公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和程序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人事任免通知、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通知等共21份。

二是利用各类媒体,加大煤矿安全生产和监察执法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开通了陕西煤矿安监局官方微信微博,及时发布和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及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布我局制发的相关文件、监察执法活动相关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公告等。同时,我局依托《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中国煤炭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刊登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动态等,2016年,共发布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新闻报道70余篇。

三是强化各类事故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及时通报全省各类煤矿事故,着力用事故教训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截至201612月底,对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25”重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和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鸿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18”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在局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全文公开。

三、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针对局领导和相关处室人员调整,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我局建立了以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各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基本形成信息公开联动互动的良好机制。二是规范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工作。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发了《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煤矿安全监察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了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各项目标,明确各处室(单位)的具体任务。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通报制度。按照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办法》要求,按季度对各单位在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强化与办公室等有关处室的沟通协调,促进本局制发的公文及时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要求公开煤矿安全监察信息的申请。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办公经费,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起,法院已驳回原告方诉求。

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公文公告、人事任免、财务状况、执法信息等方面的公开力度。二是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进一步改进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建设,同时优化丰富我局微信微博平台的宣贯功能,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民性。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整改措施:结合煤矿安全监察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的公开范围和标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今后,我局将认真贯彻《条例》并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以保障公民权利、提升政府公信力为目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努力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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