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0:55来源:

 

贵州省安全监管局 贵州煤矿安监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总结了2016年度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打算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北京路202号;邮编:550004;电话:0851-86891149)。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3号)下发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安监办函〔2016〕21号),分解细化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逐步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坚持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责。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更新和补充有关公开信息。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纳入工作考核,推进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处室(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一般信息公开由分管局领导审批,重要信息公开须经局党组研究后由局主要领导签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要求,实行承办处室(单位)初拟,办公室(保密办)审核,保密委(局领导)把关的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网站日常工作制度》、《网站岗位责任制度》、《网站维护管理制度》等,进一步保障公开平台规范、高效运行。三是推进工作常态,严格考核管理,加强工作培训。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安监”的重要抓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组织信息公开联络员及网站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55人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1821条(全部为网站公开),其中事故信息17条、安全简报20条、预警信息52条、事故警示信息16条、警示通知6条、征求意见3条、挂牌督办信息11条、调查报告3条、政务信息289条、其他宣传教育及地方安全生产信息1404条。

一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和主动公开。严格执行《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强化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2016年,我局共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对已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审查,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安监政法函〔2016〕12号),共组织清理审查本局规范性文件或疑似规范性文件共37件,决定保留22件、修改5件、废止10件,并将清理结果以及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是作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要求,2016年共回复建议和提案共4件,但由于办理结果涉及敏感内容,作为依申请公开文件。办理结果均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研究、协调、督办。严格审核答复意见,把好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和格式关。答复建议提案时,做到已解决的有明确结果、正在解决的有明确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的有明确规划目标和解决办法、对不能解决的有明确原因。

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省编委办《关于在省行政权单位开展制定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黔编办字〔2015〕15号)要求,我局对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上报了《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送审稿)并于6月份经省政府批准公布。依据省政府的批复,主动将批复的权力责任事项共6大项138小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1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目录及相关内容信息通过本局门户网和省政务办事大厅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因法律法规修改对权力和责任事项调整后,及时将调整情况在网上公布,实现了行政权力和责任透明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在局网站分别于2016年2月23日主动公开了省安全监管局2016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于2016年9月5日主动公开了省安全监管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同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部门决算公开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黔财库〔2016〕4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部门预算公开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黔财编函〔2016〕16号)要求,将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2015年财政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进行了补充说明。上述公开信息在我局网站公开的同时,均已按要求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网站公开。

五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业务保障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经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批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采购过程、执行结果进行依法公示。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经招标管理部门批准,对预算、采购过程进行依法公开。

六是加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的力度。按照“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道安高速湄潭段“1.10”较大事故、玉屏县“1.11”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三都县“3.2”建筑工地挡土墙坍塌较大事故、贵州贵能投资有限公司水城县勺米乡弘财煤矿“7.3”较大透水事故、黔西南州贞丰县挽澜镇荣胜煤矿“10.13”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石桥镇喜乐庆煤矿“11.24”较大顶板事故等重大事故,全部在我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三、回应解读情况

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对局领导信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部署等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需要,设立“地方动态”、“预警预防”、“事故信息”、“通报”等多个固定专栏,对每月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统计上网公布,对批复结案事故调查报告上网公开。接受公众咨询与投诉,制定了《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省长留言板”网民留言和“局长信箱”来信管理工作制度》(贵安监办〔2015〕3号),进一步明确受理渠道和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2016年,“局长信箱”共收信20份,全部予以回复。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以局派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重点,明确工作标准,强化管理和服务职能,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制定了《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办法》(黔安监办函〔2015〕41号),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相关流程,建立统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2016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程序给予答复。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监管监察任务繁重,各处室指定人员兼顾信息公开工作,导致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专业性不强。信息公开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信息化建设滞后。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抓好黔府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三是创新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对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考核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定期对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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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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