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各处室,银北、银南监察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认真核实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资料和数据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众均可在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门户(http://www.nxmj.gov.cn/)上查阅或下载。
一、概述
2016年,宁夏煤矿安监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法治建设,严格依法开展煤矿安全监察,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创新公开载体,强化解读回应,着力提高公众满意度,实现了公开内容、形式、效果的统一。
二、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及监察分局并按要求得到落实。2016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79条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45条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7条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7条次。
三、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报送任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围绕煤矿安全监察中心工作,大力宣传煤矿安全监察各项工作的重要进展、重要举措、重要成效、典型经验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良好的工作风貌,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反映,注重落实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工作部署与实际工作有机融合与衔接。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申办管理系统”运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办结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事项22个,其中:新颁发2个、延期6个、变更14个。注销3个,暂扣5个。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经有关会议审批通过后,及时将办理及颁证情况在局政务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每半年通过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告全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批复2016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安监总财函〔2016〕24 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批复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有关事宜在局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对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收支预算等方面进行总体公布说明。
(四)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普查监测和建设管理工作的部署,加强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的常态化维护,开展局政府网站普查,着力解决公开栏目、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和个别“僵尸”栏目问题。先后对网站可用性、安全性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功能。
(五)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以建立权力清单为基础,梳理规范行政权力要素,形成权力名称、职权依据、行使主体等行政权力全流程信息,对国家安监总局批复的行政权力清单(共6大类197项)在局政府网和官方双微(微博、微信)公开。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局政府网站。通过局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545条。发布公文公告信息33条、行政许可信息17条、监察执法信息132条、事故查处信息2条。
2.局政务微博微信。官方双微(微博、微信)各计17条。
3.其他方式。借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务信息平台,及时报送政务信息30条,总局网站采用17条,总局安全生产要情采用4次。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共依法依规处理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
1.申请情况。2016年,当场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受理情况。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1件。
3.办理情况。受理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场办结。
六、其他事项
1.行政复议、诉讼情况。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生。
2.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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