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机关各处室,银北、银南监察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认真核实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资料和数据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众均可在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mj.gov.cn/)上查阅或下载。
一、概述
2015年,宁夏煤矿安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要求,紧紧围绕宁夏煤矿安监局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实现了公开内容、形式、效果的统一。
(一)推行行政审批许可信息公开。认真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以审批事项数量、审批要件、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为重点,进行审批流程优化,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网上申报。推行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包括期限)、数量、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共发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证办证信息23条,对辖区49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证)持证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二)拓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范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2015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宁财(企)发[2015]118号)、《关于推进我区地方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预)发[2014]560号)文件要求,主动上网公开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决算及有关事宜,并细化预算、决算经费的解释说明。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对于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产生的安全生产信息,能公开的立即上网公开,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工作,在法定期限内积极回应,依法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安全生产信息的特殊需求,全年共对1起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办理,及时回复申请人。
(四)抓紧实施政府网站改版升级。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政府网站普查的部署,先后对网站可用性、内容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使用情况进行了改版升级,确保网站内容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结合政府网站改版,加强局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局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五)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加快推进本级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和调整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编制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权力清单的要求,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及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组,并设立权力清单编制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意见建议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编制期间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议1次、权力清单编制组全体成员会议3次,分解细化任务、研究讨论局行政权力清单(初稿)、讨论审定局行政权力清单(报送稿),待编制完成后及时上网公开,方便公众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确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向社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发布政府信息载体主要有宁夏煤矿安监局政府网站、文件、局政务微博微信,同时通过《宁夏煤炭》杂志等其他方式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1.局政府网站。通过局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336条。发布公文公告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20条、监察执法信息125条、事故查处信息3条。网站浏览点击量5.4万次。
2.局政务微博微信。2015年12月末开通政务微博,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本局的公告类信息等,及时在政务微博微信上转载、链接,共发布政务信息8条。
3.其他方式。借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务信息平台,及时报送政务信息16条,总局网站采用10条,总局安全生产要情采用1次。对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重大举措,进展和成效,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通过《宁夏煤炭》专刊向社会公开发布,向受众群体发放。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共依法依规处理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
1.申请情况。2015年,当场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受理情况。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1件。
3.办理情况。受理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场办结。
四、其他事项
1.行政复议、诉讼情况。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生。
2.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多为网上公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及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深入推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二是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涉及范围,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各个环节职责,发挥三支队伍作用。
三是加强沟通,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办的工作沟通,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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