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0:54来源:

 

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管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6号令)有关规定,由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管局政策法规处编制。本报告总结了2015年度在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地址:北部新区白杨路32号;邮编:401121;电话:023—86722033)。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红线”意识,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局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处室具体抓,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使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同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公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防范煤矿各类事故发生,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的良好态势。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6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6件、政府公报36条、政府网站3068条、政务微博1360条、政务微信344条、其他方式1955条。

1.新闻发布会。为切实强化舆论监督,提高社会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关注、重视程度,局专门制定《新闻发布暂行规定》(渝煤监办〔2014〕131号),明确了新闻发布主要方式、发布内容、审批程序、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2015年,市安委会新闻办举办了4场新闻发布会,都由局新闻发言人出席,主要介绍了每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回答记者提问。

2.重要新闻媒体。在人民网、中国安全生产、新华网、中国煤炭报、重庆日报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稿件204篇,深入反映重庆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3.安全生产简报。局共编辑出版发布《简报》12期,主要公开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总局发布的部门规章、政策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并积极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总局、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有关单位报送重庆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方面的动态信息。

4.政府网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3068条,方便了监察监管对象、社会各界人士对国家及重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政策的深入了解,有利于他们把握政策导向,有效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砚石台煤矿“6·3”事故调查报告(公告)》、《关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砚石台煤矿“6·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和调查报告》、《关于奉节县天赐矿产品有限公司寨官煤矿“11·1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6.财务工作。2015年3月、9月分别公开了重庆市煤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7.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前公示制度有关要求,对15名拟提拔干部信息在局政府网站和所在单位同时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未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2016年工作打算

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和速度上还有待提升。2016年,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这一目标,一是大力实施“政策、政务、信息”三公开,合理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切实提高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的公告;二是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三是加强与其它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力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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