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0:50来源: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5年,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紧密结合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国家总局56号令),以促进阳光施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的,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为主线,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布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严格遵循依法、公正、客观、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

(二)完善制度,细化职责。制定了《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许可相关事项、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等九个方面的具体公开内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属于主动公开的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政府网站为主要方式,以报刊、广播、电视等为辅助方式发布主动公开。

(三)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舆情。涉及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件及重要信息,特别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我局都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事故发生基本信息,通报事故情况、事故初步原因和救援情况、事故伤亡及损失情况等,努力掌握舆论报道的主动权;在事故救援和调查过程中,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正确信息,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地杜绝了因安全生产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完整造成的不良影响。事故调查结束后,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公开信息审查。为严格执行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我局特别要求政府信息由相关部门依据《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至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在制作安全生产政府信息时,遵循“谁产生、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向局办公室核定公开属性,由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确定信息的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予以公开。

(五)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我局排查了政府网站的程序升级、软件补丁、账户安全、病毒查杀、网站维护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同时,及时规范了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定期检查网站和网络的运行情况,严防被黑客攻击。

二、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我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有本局政府网站、国家总局政府网站和省政府网站等途径。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辽宁煤监局共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信息375条。其中:公文公开41条,监察动态152条,党建廉政56条,政策法规21条,发布事故警示信息8条,事故分析报告5条,事故调查报告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辽宁煤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辽宁煤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辽宁煤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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