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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19:04来源: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3466号(社会管理305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0〕164号

张恩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健全国家应急物资、服务采购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提案》收悉,经商民政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应急管理部、民政部、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根据部门职能,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高度不断提升防范重大社会风险的能力。

一、关于应急物资、服务采购应当体现灵活性原则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政府采购领域及时出台政策措施。一是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印发《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建立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二是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活动实施方式、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选取方式、以及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业务无法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作出了灵活性规定。

二、关于建立紧急采购电子化平台

为推进构建现代化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应急管理部正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快推广使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由应急管理部委托京东集团开发,汇集了政府和企业的近5000个仓库、超过5000万件应急物资信息,使用了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并具备对接大型电商企业实时仓储、供应链等信息。同时,应急管理部正在与京东集团探讨建立紧急采购电子化平台的可行性。

三、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物资、服务采购预案”

应急管理部搜集整理了重要物资生产企业信息,并筛选出了产品质量好、供货能力强的企业,作为应急采购候选参与企业;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全国共同推广使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汇集了大型电商和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信息,为寻找应急采购货源做好准备。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将在广泛调研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争取出台政府应急采购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关于对疫情防控和灾害时期政府资金与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管好用好政府资金和捐赠资金,是高效、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和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保障。在这次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现行应急管理体制在统筹慈善力量方面以及对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社会工作者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缺乏制度安排的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慈善力量更好发挥作用。对此,民政部、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已开展认真研究,将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您的提案对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提升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并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一是完善紧急采购立法,将紧急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特殊情形,明确紧急采购的适用情形、基本原则、采购方式、具体流程和监管措施,建立科学的紧急采购决策、实施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紧急采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快电子化建设,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研究建立应急采购物资品目库和供应商库,实现供应产品、供应数量、交货时间和货源质量全公开,及时对接供需双方信息,提高应急物资采购效率,并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开透明和流程可溯。三是加强紧急采购项目监督,要求采购人妥善保存紧急采购实施理由、采购决策、预算金额、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和价格、资金支付等材料,依法依规接受审计和监督。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慈善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协调机制,畅通慈善组织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鼓励枢纽型慈善组织建立行业合作平台,在紧急状态下组织开展政策协调、信息沟通、技术支持等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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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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