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摘要
2018-02-28 16:36来源: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990号(社会管理类259号)提案答复的函

安监总提函〔201747

张世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监督检查工作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2012年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是一部综合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法规,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高度重视,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规定》施行5年以来,从总体上看落实情况良好,但在某些企业仍然存在女性就业歧视,与女性签订劳动合同时避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产假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等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现象,女职工“四期”保护执行不到位,女职工生育待遇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特别规定》的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劳动合同权益及产假、孕期、哺乳期劳动权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持续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年开展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中,将女职工特殊保护作为重要检查内容,查处了一批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违法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女职工劳动权益。以2016年为例,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共查处541件侵害女职工、未成年权益案件,依法纠正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近年来通过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先后开展了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开采与石棉制品、水泥生产、石材加工、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依法取缔426家非法生产企业,停产整顿1524家技术工艺装备落后的企业,集中关闭1576家整改无望的企业,初步遏制了相关领域尘毒危害严重超标的状况;不断加大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包括侵害女职工职业健康权益在内的各类违法行为,近五年累计检查企业101万家次,责令停产整顿6805家,提请关闭4846家,处理了贵州恒盛公司尘肺病、广州“毒胶水”等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职业病危害事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特别规定》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特别规定》所列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我局将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对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加大监管惩戒力度和社会监督;同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落实《特别规定》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侵害女职工权益违法行为,确保《特别规定》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给予支持和提出宝贵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责任编辑:李振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