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5 15:15来源: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撤销李荣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安监总人事201755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李荣水,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中监察分局监察二室原主任,20101月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授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48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52月,给予其行政开除、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精神,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撤销李荣水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及奖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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