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要求,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编制。报告总结了2017年度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报告全文包括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办理情况和2018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思路等四部分。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暮云经济开发区北环中路;邮编:410118;电话:0731-85692881)。
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
2017年,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煤矿安全工作大局,以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为主线,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坚持依法治安,完善监察机制,创新监察方式,加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政许可的信息公开力度,有序推进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急处置信息、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有效维护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政府公信力,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有力发挥了政府信息的重要作用。2017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煤矿事故12起、死亡28人,增加3起、12人,同比分别上升33.3%和75%,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10人,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一)总体情况。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有局门户网站、印发《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动态》和通过主流媒体等方式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⒈局门户网站。2017年,共发布安全生产信息743条。其中发布公文公告信息30条。
2.其他方式。充分发挥中国安全生产报、煤炭报等对煤矿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的主导作用。
3.门户网站开通了廉政举报、安全举报、局长信箱等互动平台,均及时按规定给予受理并回复。
(二)重点信息的公开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局门户网站上设专栏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人事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等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⒈人事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坚持全面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录用信息。在门户网站发布干部考察预告14人次,任前公示14人次,任免通知14人次,发布干部正式任职通知6人次;发布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公告1次,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1名。按要求及时公布了公务员录用计划和报名信息,在省局门户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录用专题网站发布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和递补公告,按时发布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
2.财务信息公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2017年,全局“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 35% 、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 40% 。
3.许可信息公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许可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对申请许可的项目、受理、办件状态等情况进行动态滚动发布,对取得许可的情况进行了公示。
4.执法信息公开。制定了《湖南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办法》,每月将我局及各监察分局做出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决定信息予以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5.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全年接报的事故信息均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发布湖南煤矿安全信息调度周报52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12次。此外,还通过手机短信发布预警预防信息45次。
三、依申请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没有收到或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2018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及湖南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全社会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2.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3.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与网站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并严格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规范工作流程。
4.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扩大公众参与。
5.进一步加大对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公开曝光力度。
6.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发布事故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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