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编制。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吉林煤矿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987号,电话:0431-85954068,邮编130021)
本报告由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四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结合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和网站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煤矿企业和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提升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引导力。一年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严格公开责任。按照上级有关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府网站栏目审核分工,通过及时报送政务信息落实政务公开的任务和责任。
(二)强化保密审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主动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加强保密审查,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的同时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三)完善公开载体。在推进网站改版、加强网站建设,发挥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档案阅览室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网站发布1035条,其中政务信息941条,公告、公示信息23条;发布文件信息7条;发布廉政文化信息11条;发布队伍建设信息32条;人事任免10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栏目11条。及时反映了省局和直属单位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开展情况。微信、微博发布28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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