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监管局 贵州煤矿安监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规定,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总结了2017年度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北京路202号;邮编:550004;电话:0851-86838969)。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方面
为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分管局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的负责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工作落实方面
一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2016〕39号),制定下发了《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政务公开办法》,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和范围,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程序。
二是结合《要点》和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的要求,制定下发了《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参照黔府办函〔2015〕166号文件和省政府督查与信息系统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提示,制定下发了《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办法》(黔安监办函〔2015〕41号),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原则、内容、申请和审批程序以及完成时限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和明确。
四是在应用大数据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大数据战略要求,开发了基于大数据、互联网+技术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平台“安全云”。该系统是全国第一个面向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省级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工程。包括一套标准规范、一个数据中心、三个支撑平台、五大应用系统。“安全云”建成和运行,实现全省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化一盘棋、业务覆盖一张网、智能管控一张图,达到基础信息规范完整、动态信息随时调取、执法过程便捷可溯、应急处置快捷可视、事故规律预测预判。在创新信息化监管模式、规范企业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效能的同时,兼容了政务公开的功能,为政务公开工作开辟了新的途径。
五是结合单位实际,利用现有的条件和技术平台,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务公开、办事大厅、基层民意直通车、双公示等栏目,除便民为民服务外,依法对我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故调查、人事任免、财务工作等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另外,我们还通过主流媒体、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政务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网站日常工作制度》、《网站岗位责任制度》、《网站维护管理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政务公开办法》、《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进一步保障公开平台规范、高效运行。
七是加强工作培训。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安监”的重要抓手,严格考核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2017年,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4次,外派参加省政府办公厅和总局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3人次,组织信息公开联络员及网站管理人员培训班一期30人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2152条(全部为网站公开),其中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1805条,调查报告5条、征求意见2条、警示通知5条、安全简报23条、政务信息239条、挂牌督办2条、事故警示信息5条、预警信息16条、事故信息8条、党建工作42条。
一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和主动公开。2017年共清理涉及地方性法规1部,清理意见为建议修改;规章1部,清理意见为建议修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共51件,清理意见为建议保留的3件、建议宣布失效的9件、建议废止的34件、建议修改的5件;省安委会、省安委会办公室及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25件,清理意见为保留的53件、失效的5件、废止的50件、修改的17件,清理结果以及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是作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的要求,2016年共回复建议和提案共4件,但由于办理结果涉及敏感内容未进行公开。办理结果均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研究、协调、督办。严格审核答复意见,把好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和格式关。答复建议提案时,做到已解决的有明确结果、正在解决的有明确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的有明确规划目标和解决办法、对不能解决的有明确原因。
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省编委办《关于在省行政权单位开展制定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黔编办字〔2015〕15号)要求,我局对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上报了《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送审稿)并于6月份经省政府批准公布。依据省政府的批复,主动将批复的权力责任事项共6大项138小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1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目录及相关内容信息通过本局门户网和省政务办事大厅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因法律法规修改对权力和责任事项调整后,及时将调整情况在网上公布,实现了行政权力和责任透明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在局网站分别于2017年9月8日主动公开了省安全监管局2016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于2017年11月1日主动公开了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部门决算公开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黔财库〔2016〕49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进行补充说明、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部门预算公开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黔财编函〔2016〕16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15年财政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进行补充说明。上述公开信息在我局网站公开的同时,均已按要求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网站公开。
五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业务保障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经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批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采购过程、执行结果进行依法公示。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经招标管理部门批准,对预算、采购过程进行依法公开。
六是加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的力度。明确要求按照“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批复结案道安高速湄潭段“1.10”较大事故、玉屏县“1.11”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三都县“3.2”建筑工地挡土墙坍塌较大事故贵州贵能投资有限公司水城县勺米乡弘财煤矿“7.3”较大透水事故、黔西南州贞丰县挽澜镇荣胜煤矿“10.13”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石桥镇喜乐庆煤矿“11.24”较大顶板事故等重大事故,全部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三、回应解读情况
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对局领导信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部署等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需要,设立“安全要闻、地方动态、预警预防、事故快讯、公文公告、政务公开、党建工作、廉政建设”等多个固定专栏,对每个月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统计上网公布,对批复结案事故调查报告上网公开,接受公众咨询与投诉。2017年,“局长信箱”共收信8份,全部予以回复。
在新闻发布、政务舆情回应方面:由于安全生产的敏感性、复杂性,我局主要采取以新闻吹风会和组织媒体记者集中采访的形式进行发布,以此替代常规的新闻发布会,并起到了较好的新闻发布效果。一是利用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等机会,6次邀请中央、省主流媒体记者参与新闻报道,并在会后向各媒体记者发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动态,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在会场主动回应媒体普遍关注的安全生产领域热点问题。二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8次邀请中央、省主流媒体记者组成采访组,赴各地和有关企业开展专题采访活动,积极宣传我省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立和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专家、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员“五支队伍”,主动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政务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从未收取任何费用,2017年9月只收到一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来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已于2017年11月按程序按时办结并给予书面答复。申请的事项为:
1.申请公开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贵州省区域内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
2.申请公开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贵州省区域内高速公路因收费站排队交费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
3.申请公开贵州安全监管局预防高速公路收费站排队收费发生交通事故采取的措施、制定的法规规章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方面:2017年,我局均按季度分析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创新方式方法方面: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大数据战略要求,开发了基于大数据、互联网+技术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平台“安全云”。该系统是全国第一个面向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省级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工程。包括一套标准规范、一个数据中心、三个支撑平台、五大应用系统。“安全云”建成和运行,实现全省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化一盘棋、业务覆盖一张网、智能管控一张图,达到基础信息规范完整、动态信息随时调取、执法过程便捷可溯、应急处置快捷可视、事故规律预测预判。在创新信息化监管模式、规范企业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效能的同时,兼容了政务公开的功能,为政务公开工作开辟了新的途径。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人员配置严重不足。虽然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具体的负责人,但个别处室临时指定工作人员兼顾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固定的人员专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由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任务繁重,导致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规范性、专业性等不强。三是创新意识不强。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特别是在应用大数据推进政务公开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
(二)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黔党办发〔2016〕39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保密机制、协调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定期对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安全云”建设、新媒体运用等科技手段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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