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由山东煤矿安监局编写,电子版可在山东煤矿安监局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内下载。如对内容有疑问,请与山东煤矿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41号,电话:0531-85686111,邮编:250031)。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共四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结合单位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围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形成良好机制。一是明确职责,严格公开责任。按照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对省局网站公布的信息内容进一步梳理,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办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局机关各部门、监察分局对各自公开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等负责。二是持续深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外,凡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相关的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以及部门预、决算等内容,均予以公开,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三是强化监督,保证信息公开效果。由办公室牵头,不定期组织暗查、抽查活动,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更新公开信息,让广大民众更全面、更方便地了解我局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2017年,山东煤矿安监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017条。具体如下:
1.高层声音7条;
2.工作信息491条;
3.要闻聚焦112条;
4.公文公告112条,其中省局文件101件,上级文件11件;
5.新闻中心641条,其中工作信息491条,媒体时讯150条;
6.政务公开40条,其中执法信息25条,煤矿安全监察特刊12条,财务公开2 条,公开报告1条;
7.政策法规26条,其中法律法规22条,政策解读4条;
8.安全信息9条,其中事故快讯3条,典型案例5条;事故公开1条;
9.学习交流69条,其中工作研讨32条,廉政学习10条,安全管理23条,安全知识4条。
(二)短信平台。2017年发出事故警示信息10条,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16条。
(三)局内公示栏。2017年,利用公示栏,先后公示了12次、37人次干部的考察、任职情况,公示了2017年度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基层党组织的评比奖励情况、党费收缴等内容。利用室内宽屏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的宣贯标语、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局内重要活动等内容。
(四)微信、微博公众平台。不断丰富微信平台,设置“安全警示、安全信息和互动专区”三个专栏,增强互动性,及时回复用户的问题,累计关注用户接近12400人,平均每月累积阅读人数1万人以上,阅读次数达到了2万次。全年发布安全警示、安全信息等信息近900条,各类安全图文信息830条。微博(新浪微博和人民网微博)共发布915条。
(五)阳光政务热线。参加山东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府热线”2次,现场回复社会听众和观众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咨询。
(六)档案室。申请查询相关档案资料近9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7年山东煤矿安监局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山东煤矿安监局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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