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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2021〕3号
索引号: 1/2021-00002 发文字号: 安委督〔2021〕3 号 发文单位: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所属机构: 主题分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4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4日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委督〔20213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3日,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你省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成立由应急管理部总工程师吴鑫为组长的督办组,进行现场督办。你省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进行事故调查,严格按时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省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周晓明,010-64463730。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6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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