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1 11:47来源: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6651号建议的答复

应急建函〔2021〕6号

邹自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四川省广元市建立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和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应急管理部紧密结合我国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全面统筹、合理规划,在全国布局建设若干个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其中,经实地调研、现场踏勘、研究论证,并与四川、甘肃省人民政府沟通协商,确定由应急管理部和四川、甘肃省人民政府分别在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甘肃省兰州新区建设西南区域中心、西北区域中心。其中西南区域中心重点担负重特大地震、地质灾害、雪灾和森林(草原)火灾等救援任务,救援范围辐射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等地区;西北区域中心重点担负地震、地质灾害和雪灾救援等任务,救援范围辐射甘肃、陕西、宁夏、内蒙古西部、青海、新疆等地区。西南、西北区域中心均具备区域性应急指挥、灾害救援、实训演练、装备储运、航空保障等功能,对提升我国西南、西北地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也可为川陕甘结合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您建议建设的川陕甘结合部区域综合应急救援基地的有关功能在其中已有所体现。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正式批复西南、西北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设工作正在高效有序推进。

针对所提建议,我部主要考虑:一是指导四川、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加快推进西南、西北区域中心项目建设,确保尽早开工、尽早建成运行并发挥作用;二是根据《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继续指导四川省、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加强地方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围绕西南、西北区域中心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形成合力,切实提高西南、西北地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并同步提高川陕甘结合部区域洪涝、地震地质、森林火灾等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三是在“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四川、广元市及川陕甘结合部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求和现有救援力量情况,争取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支持力度。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参考价值,对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感谢您对我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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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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