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0 17:42来源: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3562号建议的答复

应急建函〔2023〕49号

李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员工消防安全素质的建议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邮政局、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加强企业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不断提升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是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措施。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不断增强企业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努力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一、关于“国家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将提升企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水平作为企业单位安全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核心重点,将员工消防安全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认证作为企业经营者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法定义务”的建议

《消防法》第六条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工会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作了规定,要求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第十七条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应急管理部联合有关部门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开展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司法部在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起草制定本地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时,要求把消防法治宣传列入普法重要内容。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将会同司法部研究完善消防安全相关政策制度,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把消防安全相关法治宣传列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大力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和消防常识;组织开展好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和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二、关于“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同时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的建议

目前,在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及考试题库中,均已设置了消防安全相关的培训考核内容。近年来,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联合公安部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各地加大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和持假证上岗的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在修订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及考试题库时,进一步增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切实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三、关于“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建立对劳务派遣、企业用工等环节中员工消防安全素质的监管机制。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员工岗前培训中,特别是重要岗位及环节的员工,要将消防安全素质作为上岗或获取资质的前提条件”的建议

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将各类操作证和上岗证整合,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作为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其中。组织开发《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教育读本》《农民工安全生产普及知识百问百答》等通用安全教材,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和培训内容,供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使用。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将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和技工院校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理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着力防范消防安全风险。

四、关于“商务、文旅、邮政、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培训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分批次、分类别对各类企业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同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消防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培训工作”的建议

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及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和标准,督促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每年部署开展全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联合商务、文旅、邮政等单位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五进”,进一步推动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定期制作和推出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宣传短片,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开展火灾预警信息提示。国家邮政局将积极采取微信、企业APP等信息化手段,在作业现场张贴警示标语、在查验门岗入场处等事故易发区域作出明显警示标示等方式,加强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五、关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和培训内容,科学技术、司法行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纳入科普、普法、文化和旅游服务等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并强化督导、确保实效”的建议

教育部于2015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明确要求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保证一定课时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近年来,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联合开展全国中小学消防安全公开课网络直播活动,针对学生群体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消防知识纳入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和培训内容。科学技术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强应急科普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在印发各地的做好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文件中,要求各地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每年均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将通过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联合教育部在全国中小学秋季开学之际举办消防安全公开课网络直播活动,制作学校分年级标准化消防宣教课件;联合科学技术部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的科普产品供给;联合司法部加强“智慧普法”,充分运用中国普法“一网两微一端”和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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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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