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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18:47来源: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8718号建议的答复

应急建函〔2020〕94号

丁烈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面向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企业与社会救助组织的协同机制,建立多方融合的国家应急管理和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全力支持有关部门和地区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积极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协同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对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配合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修订,健全政府和企业、政府和社会、社会和企业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征用补偿等相关政策;民政部积极推动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着手制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范红十字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正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病人救护转运工作纳入中国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二是制定出台支持帮助措施。民政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指导各地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功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印发《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指引》,引导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组织有序参与志愿服务。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物资快速调拨机制,及时向湖北、浙江、河南等省调拨7批次、23.85万件中央救灾物资,出台社会力量车辆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保障措施,解决社会救援车辆快速通行保障问题,将红十字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三是推进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应急管理部等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健全我国应急物流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制定《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应急管理部着手编制《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草案),构建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政府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年度采购和储备,初步建立应急物资生产企业资源库和目录。各级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均与物流企业建立应急合作机制,确保救助物资及时运送分发。

四是提升应急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国家应急资源信息服务系统,涵盖数千家应急物资保障企业和应急基础设施信息,为有关部门和地方提供应急物资信息和应急保障决策支持服务。应急管理部推广应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包括应急物流物资管理、应急物资捐赠管理、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等),汇集了各方4849个仓库、5700多万件应急物资信息和1200多家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信息,实现了应急物资科学高效调度、社会应急力量有序管理等功能。

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提升突发事件协同应对能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风险治理格局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和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构建多方融合的国家应急管理和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审查、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鼓励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二是继续优化完善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功能,指导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与红十字会加强合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救助组织的协同能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应急资源协同保障、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救助制度体系,强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及时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慈善力量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统筹协调机制。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储备,对各类应急物资保有一定的产能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及时轮换更新、质量良好。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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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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