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2016-12-08 16:03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安监总统计〔20161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批,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10月。2014918日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安监总统计〔2014104号)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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