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6 12:38来源: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01829号(工交邮电类2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2〕41号

区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社会救援力量,提升灾害防御及应急救援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会应急力量在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物资转运、科普宣教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我国应急救援体系的有力补充。应急管理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规范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

一是强化标准制定。组织编制《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将社会应急力量进行科学分类,突出应急救援专业化,为社会应急力量开展能力建设、行动管理、装备配备提供参考。指导山东、浙江等地出台关于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提升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技能水平。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指导社会应急力量逐步强化党组织建设,鼓励其以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的方式成立党支部,重视思想教育,规范组织生活。引导部分社会应急力量在疫情防控、救援救灾一线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将党的领导转化为抢险救援的优势。

三是强化规范引导。推动部分省份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维护灾区秩序、统筹调配力量。组织开发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为社会应急力量在线开展队伍管理、参与救援行动、接领救援任务等提供支撑。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跨省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的政策文件,为社会救援车辆提供免费快速通行服务。

四是强化培训演练。举办全国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和骨干社会应急力量培训班,提升社会应急力量专业救援技能水平。组织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使命•2021”抗震救灾演习、“应急使命•2022”高原高寒地区抗震救灾实战化演习等活动,增强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救援协同能力。

五是强化风险保障。指导有关保险机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发了社会应急力量专属保险产品,保险险种涉及意外伤害、医疗、住院生活津贴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覆盖抢险救援及培训演练全流程。目前,相关保险机构已向银保监机构对该产品条款进行报备,开发专属产品微信公众号,展开投保理赔工作。

六是强化表彰宣传。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及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评选表彰范围,对在抢险救援和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给予奖励。在部网站设置“社会救援服务”栏目,展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风采。邀请优秀社会应急力量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讲好救援故事,宣传应急常识。组织4名骨干社会应急力量代表参加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模范和消防忠诚卫士表彰大会,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一是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会同灾区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关注灾害救援实际需求,借助信息技术为社会应急力量和社会公众提供应急救援服务。二是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共训共练,引导深入基层开展常态化的培训演练,不断提升专业救援技能水平。三是指导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探索推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补偿工作,对在防灾减灾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适当补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骨干队伍予以支持。四是指导相关保险机构完善产品条款,优化产品质量,提升社会应急力量在抢险救援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水平。五是推动应急管理部门持续做好社会应急动员工作,通过建章立制、搭建平台、表彰奖励等措施,强化社会应急力量的组织归属感。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部做好社会动员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感谢您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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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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