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1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赵丽梅 记者 张均斌)“希望通过发挥监护人员的专业作用,让监护人员真正成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关键人’和‘明白人’,在规范作业程序、有效预防事故,特别是防止伤亡扩大方面起到关键的作用。”今天,应急管理部二级巡视员王立忠在应急管理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组织对2013年公布实施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新修订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简称《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王立忠指出,《规定》在责任落实上更加明确、在关键环节管理上更加清晰、在监督检查重点上更加突出,更容易让相关企业和基层部门理解和执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变化:一是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二是突出作业审批和现场安全管理及处置;三是突出重点对象监督管理。
王立忠谈到,容易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工贸企业,很多规模都比较小,相当一部分是人员流动性大的小工厂、小作坊,对安全风险的防范意识相对薄弱一些。防护用品检查、作业条件确认、全程监护和制止盲目施救这些重点环节的管理对于防范事故非常重要。“此次修订很重要的一条主线就是突出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像指定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那样,要求工贸企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监护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专门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规定》还对作业审批、发包管理、作业条件确认、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进行了系统完善,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对于存在中毒和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对于发包作业的,企业要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防止“一包了之”。
此外,《规定》还要求,突出警示标志、隔离措施、防护装备、作业程序等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强调有限空间出入口要设置警示标志,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加上一道“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全措施,防止人员未经审批进入。
翻译
搜索
复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