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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2021-01-10 15:58来源: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为深刻吸取昆明市“12·31”火灾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吸取昆明市盘龙区云铜集团商住楼“12·31”火灾事故教训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整治,确保全省火灾形势平稳。

《通知》强调,该起火灾暴露出老旧高层公共建筑普遍存在火灾防控标准不高,消防安全管理权责不清,单位初期火灾处置失职,辖区消防救援大队重点单位列管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各地引起高度重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迅速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集中整治高层建筑火灾隐患顽症。

《通知》要求,一是各地要迅速开展竖向井道消防安全大检查,发动社会单位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并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重要内容,重点对高层建筑竖向井道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依法督促整改。二是切实落实高层建筑消防整治三年行动整治责任,各地要认真对照高层建筑消防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六项任务措施”,检视高层建筑消防综合整治情况,厘清三个清单,并明确整改时限。三是加强微型消防站建管训用,各地要督促重点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按标准配齐人员和装备器材,强化防火检查巡查、灭火和消防宣传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初起火灾。四是督促单位加强和规范自身消防管理,各地要督促单位加强火源电源管理,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落实消防主体责任。五是严格重点单位调整列管工作,各地要严格对照界定标准,按照“应列尽列”的要求,把辖区符合标准的单位都列作重点单位,并督促其依法履行消防职责,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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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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