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将落实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作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促进企业落实全员安全责任的重要抓手,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企业安全生产筑牢防线。
从2022年10月起,泰安市安委会办公室陆续出台多项通知,对隐患报告奖励工作运行流程、保障措施、督导考核等方面进行逐一规范,并将报告奖励制度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全面建立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建立“示范引领+部门协同”机制,率先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试点,逐步推广至全市范围,目前,全市18个行业领域的7970家企业已全部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同时,市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各企业建立“简便办理 + 考核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隐患即时报告、即时受理、即时整改、即时奖励。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共治理隐患2.04万项,其中重大隐患99项,累计兑现奖励111.49万元,单次报告最高兑现奖励2万元,有效发挥企业员工内部“吹哨人”作用。
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报告奖励工作定期调度通报机制,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帮扶指导活动,组织市县监管人员深入企业宣讲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引导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分行业、区域培树报告奖励制度落实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制度全面落实。组建4个常态化督导组重点督导制度落实情况,并将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内容、企业安全总监年度报告重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安全生产巡查内容,督促企业加强落实。引导各企业将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融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从业人员发现隐患、辨识隐患、报告隐患能力和积极性。
下一步,泰安市将继续推进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落实,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执法监督为主向企业自主查改转变,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安全预防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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