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1:35来源: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由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报告总结了2018年度宁夏煤矿安监局在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煤矿安全监察政府信息的情况。全文包括概述、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等部分。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 82 号;邮编:750001;电话(传真):0951-5971210;电子邮箱 bgs@nxmj.gov.cn)。

一、概述

2018年,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将涉及煤监机构的政策、制度、管理和服务等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实现了公开内容、形式、效果的统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

一是领导重视,统筹协调。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执法法治化的重要手段,作为提升煤监机构形象的基础性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与监察执法主体业务同部署、同分解、同考核,定期在局长办公会和专题工作会上专题研究,贯穿党的建设和行政业务工作始终。

二是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先后修订了《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信息公开办法》《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煤矿企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网站信息考核办法》等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工作流程,机关各处室、监察分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公开公文41条。

三是持续推进,完善机制。基本形成由信息公开办公室总体负责,各业务分管处室审核,法规处统一发布并承担新闻发言,技装处负责门户网站运维、建设的工作机制,初步实现安全要闻、党风廉政、事故信息、监察执法动态及时编发、报送和发布。

(二)优化平台建设,提升公众体验。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在局政府网站改版升级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局政府网站系统平台建设,编制了宁夏煤监局主动公开目录,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并结合行政业务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事故信息、财务预决算、事故调查报告等4个二级子栏目。对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互动回应、办事服务等服务功能重新优化,满足工作开展和社会公众需要。

二是加强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应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辖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微信群、QQ群,全方位、多角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权力清单、监察执法、行政许可、事故快报、安全警示和重要政策文件的信息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推进政策落实。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安全生产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部分条款的解释、解读及转发,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便于理解执行。

(四)加强正面宣传,提升煤监机构公信力。

         一是立足加强宣传工作,加强与自治区主流媒体联系,提高宣传工作定位,回应社会关切。8月3日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原自治区安监局召开全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大会,贯彻落实7月12日全国煤矿基础安全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会议召开情况先后被区内外《中国煤炭报》、《应急管理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转载。对白芨沟煤矿“5·29”全矿井停电停风事故、神华宁煤集团金凤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责令停止生产等社会关切问题及时进行了公示通报。按照自治区安委办的部署,组织开展第17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局政务网站和官方双微(微信微博),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坚持热情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向煤矿企业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专家对煤矿生产系统进行会诊,提出一矿一策方案;发挥局政务大厅窗口服务职能,结合“放管服”的要求,简化办事流程,实施安全许可事项网上申办,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煤矿企业。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做好审批信息公开。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许可程序的信息公开。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和规范管理,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网上申报,由政务大厅及时反馈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结果,及时公布煤矿企业颁证情况。全年共发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证颁证信息17条,22处。对23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信息进行公示。

(二)继续扩大执法信息公开。围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法定职责,及时公开各类监察执法、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全年共发布监察执法信息89条。各监察分局编印安全监察简报12期,对2018年辖区发生的7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快报信息及时网上公开。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信息公开,对辖区涉及撤销、命名的5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进行公示。对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提示、典型事故通报信息及时进行转发,对我局2018年重点推进的《监察分局监察执法组工作办法(试行)》《煤矿安全信息联络员工作规则(试行)》。《宁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监察办法(试行)》《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局监察执法组工作制度(试行)》等四项制度进行了公开公示。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批复 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应急函〔2018〕26 号), 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及有关事宜在局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对《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从单位职责、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进行说明。对涉企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局政府网站。2018年,通过局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612条。发布公文公告信息37条、行政审批信息22条、监察执法信息117条、事故快报信息7条,转载国务院文件信息116条,发布其他信息316条。

(二)政务微博微信。官方双微(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各计28条,共计56条

(三)其他方式。借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务信息平台,及时报送政务信息73条,国家应急部和国家煤矿安监局采用32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2018年我局收到2件信函申请,按规定进行了申请答复。

(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等情况。2018年,受理安全生产举报3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办2件),廉政举报3件,政务咨询建言献策2件。

五、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承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及协调推进等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深刻,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渠道内容不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公开栏目及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和规范。

2019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各处室、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在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做好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日常监察执法、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对未按要求整改或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煤矿企业予以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公开规范、完善的信息公开规程,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的公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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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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