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1:34来源: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辽宁煤监局在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编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辽宁省委、省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部署,坚持树立精准意识,紧紧围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安排,施行精准监察执法,扎实有效的开展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主动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强化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化,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和谐的舆论氛围。

二、政府信息工作公开情况

我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有本局政府网站、国家煤矿安监局政府网站和省政府网站等途径。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辽宁煤监局共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信息272条。其中:公文公开41条,监察动态111条,公告公示8条,党建廉政91条,政策法规14条,事故分析报告5条,行政许可公开2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辽宁煤监局未接到申请公开信息。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辽宁煤监局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辽宁煤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严格遵循依法、公正、客观、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

(二)严格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前保密审批依据、程序和内容,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管理工作。我局要求政府信息由相关部门依据《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信息公开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

(三)及时公开信息。涉及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件及重要信息,我局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事故发生基本信息,第一时间发布事故抢险救援情况及人员伤亡数量,掌握舆论报道的主动权;事故调查处理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保障信息安全。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我局定期排查政府网站的程序升级、软件补丁、账户安全、病毒查杀、网站维护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同时,及时规范了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定期检查网站和网络的运行情况,严防被黑客攻击。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按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协调,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公开方式和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做到发布信息及时和准确。

2019年,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加强网站和“双微”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已启动了网站改版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公开事项,优化栏目设置,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更新及时。二是完善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三是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督促各单位、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法,以更加有力的步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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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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