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1:34来源: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规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要求,编制本《报告》。

《报告》总结了2018年度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监督保障机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打算等五部分。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龙江街99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55608026)。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积极主动发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强化煤矿安生产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引导力,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了黑龙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2018年度发布各类信息总计1800条。其中,概括类信息27条,政务动态信息1500条,信息公开180条,新开设专栏8个。   

(二)在新闻媒体上主动公开煤矿安全生产和监察执法工作有关信息。我局依托《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以及中国安全生产网、中国煤炭网、东北网在线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有关信息。2018年,在主流媒体发布有关新闻稿件68篇。

(三)强化各类事故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10起、死亡22人,已结案7起,结案的7起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已全部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依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配齐业务骨干。建立了以办公室牵头,信息员协调负责、各岗位承办、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同时针对事故查处、应急救援等涉及多部门信息,由主办处室具体负责,相关处室积极配合,基本形成了信息公开联动互动的良好机制。                      

(二)强化网站建设。本着“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公信力、扩大宣传面”的原则,对局网站进行全新的升级改版,调整了网站首页、功能模块和相关栏目,新增设了“学习交流”“安全技术”“常用系统”等栏目,栏目总数由73个调整为35个。为强化网站的日常管理,起草下发《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站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具体分工;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报送、编辑、审核、发布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局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同时,制定信息发布采用计分制考核办法,每半年统计汇总进行考核。保证了局网站信息更新及时,进一步提升了信息质量。

(三)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采写、审核、报送流程,与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信息处,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省委信息处,省政府信息处都已建立了联系,规范了报送渠道,明确了报送信息类型。

(四)强化微信公众号建设。6月11日省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正式上线发布,内设官方网站、法律法规、公文发布等栏目,实时推送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及省局和各单位的重要资讯和信息。2018年,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31期,发布新闻报道237篇。

(五)优化审批办事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许可网上申办流程,实现全程在线办理,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2018年办件量达到160件。

 (六)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我局网站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并定期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需要不断改进完善的地方:主动公开内容仍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及申请受理渠道仍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督和考核奖惩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扩大执法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公开,扩大诚信信息公开,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将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的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家解读机制,充分发挥我局安全生产专家库的作用,对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突发事故中涉及的内容进行及时、全面、深入分析,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基础建设。大力推动我局门户网站后台硬件设备更新,强化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努力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完善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机制。强化网络舆情监控与分析,持续跟踪信息发布后的社会反映,准确研判舆情,分类有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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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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