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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索引号: 3/2024-00090 发文字号: 应急〔2024〕90号 发文单位: 应急管理部
所属机构: 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

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应急〔2024〕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应急管理部

2024年11月1日

【下 载】【打 印】【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