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按程序废止《选煤厂安全规程》等68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至2024年6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编:100054;联系电话:010-8393438、83933807。
附件:拟废止标准清单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