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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2021〕14号)
索引号: 1/2021-00010 发文字号: 安委督〔2021〕14号 发文单位: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所属机构: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调查评估和统计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委督〔2021〕1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业重大事故,造成14人死亡、7人受伤。

根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你省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格按事故调查规定要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省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董春雨,010-64463983。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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