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中国矿山救援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应急[2011]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中国矿山救援标识已于 2011 年 7 月 19 日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1年第22号)发布。现将《中国矿山救援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