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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征集“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2019-05-08 14:14来源:规划财务司

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征集

“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深入开展应急管理中长期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研究,科学、高效编制好“十四五”应急管理有关规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重点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向及题目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根主线,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本次共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十四五”防范化解区域重大风险对策措施研究、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机制创新研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研究等18个课题研究(详见附件1)。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原则上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课题申报单位应按要求下载填写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2),盖章确认后,一式3份,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寄至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编:100054),信封上请注明“应急管理规划课题申报”字样,请将电子版刻录光盘与纸质文本一并寄出。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525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司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应急管理部门户网“公开”专栏中的“计划规划”自专栏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部分经费资助(每个课题约10万元)。

三、课题执行时间及要求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5月。

(二)课题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合同约定,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于2020531日前完成课题评审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

(三)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

附件:

1.“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重点课题选题方向

2.课题申报书

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

2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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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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