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4 16:07来源:
  卢丽雄(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男,汉族,29岁,中共党员,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监察三室三级主任科员。90后优秀年轻干部代表,近5年参加安全监察160余矿次,查处安全隐患620条,涉及行政处罚事项92个。今年上半年发现重大隐患7条。荣立三等功1次。

  事迹材料: 

  卢丽雄,男,汉族,19923月出生,甘肃甘谷人,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中国矿业大学地质工程专业毕业。2019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7月参加工作,20169月考录到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工作,现任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监察三室三级主任科员。 

  卢丽雄同志政治品德良好,综合素质高,好学上进、勤勉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激情,昂扬向上,团结同事,好学上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中,始终以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为初心,以消除隐患、遏制事故为使命,工作中勇于担当、严格执法,积极推动煤矿实现零死亡目标,始终把矿工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勤奋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820192020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 

  一、严格执法,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20169月从事煤监工作以来,卢丽雄同志共参加煤矿安全监察160余矿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620条,涉及行政处罚项目92个,累计罚款1400余万元,责令7处矿井停产整顿,责令3处矿井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动,责令17个工作面停止作业,所在监察室负责的区域煤矿连续5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1年上半年,他先后发现7条重大隐患,罚款数额近500万元,责令3对矿井停产整顿,通过严格依法处罚,极大的震慑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他不怕得罪人,勇于同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作斗争,2020年发现某县违规批准煤矿企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恢复建设,他立即进行暗查暗访,下达文书责令矿井停止建设,要求地方监管部门严把复产复工关,严禁企业违法建设,杜绝了一起非法建设行为。 

  二、防患未然,及时避免煤矿重大涉嫌事故。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卢丽雄同志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201812月,在对某矿进行安全监察时,他发现巷道底鼓严重,通过询问现场维修人员得知该巷道是瞬间底鼓,他判断出这种动力现象是冲击地压预兆,要求矿井立即进行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通过鉴定该矿井为中等冲击地压危险矿井,他及时督促矿井采取了防治措施,有效避免了发生冲击地压事故的可能。他所在监察室分管辖区是全国灾害最为严重的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所属3对矿井为冲击地压和煤与二氧化碳突出灾害叠加矿井,由于他和科室其他监察员的共同努力,该企业从每年平均发生3起安全事故到去年实现了历史上第一次零死亡 

  三、身先士卒,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辖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他总是第一个赶赴事故现场,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16年底,辖区某矿发生一起溃浆事故,刚进煤监队伍正在休假的他,主动请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抢险救援,不畏艰险,下井穿过积满泥浆的巷道去溃浆口勘查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近年来,他参加事故调查10起,占分局近年来发生事故总数的70%,积累了大量的事故调查经验,为查清事故真相、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 

  四、政治坚定,严于律己,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安全忠诚卫士。 

  卢丽雄同志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和甘肃煤矿安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保持阳光心态和高尚追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到心存敬畏、廉洁从政。他不求名、不求利,从未因工作和生活问题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怀着一颗对安全监察事业的赤诚之心,能够经得住监察对象的各种诱惑,坚决不做违反原则的事情,始终维护着法律和公权力的权威,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一心为民的优秀品质,自觉践行重要训词精神,始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人格力量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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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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