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部署要求,展示机制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领内部报告奖励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发挥应有作用,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公布3起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典型案例。
案例1:2025年12月,沾化恒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在出车前检车时,发现车载灭火器拉环处生锈出现裂痕。该驾驶员立即将发现问题报告公司安全员,安全员检查发现灭火器因长时间暴露在户外环境,造成拉环生锈出现裂痕,灭火器压力虽然正常,并在保质期,但是拉环生锈有裂痕会造成灭火器无法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随后,公司对全部车辆进行专项排查,发现3辆车存在此类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100元,并通报表扬。
沾化恒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现有员工68人。2024年11月,公司制定并印发《沾化恒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将报告范围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三类。机制建立以来,累计报告隐患8项,整改率达100%,兑现奖励2100元。
案例2:2025年6月,利津景诚物流有限公司某停车场管理人员发现某辆运输车辆轮胎花纹存在异常,轮胎磨损严重,路上行驶有爆胎的风险,遂叫停该车辆并向公司领导报告隐患。公司维修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1000元。
利津景诚物流有限公司为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现有员工198人。2025年1月,公司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专项方案》,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坚持“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区分“避免事故奖励”和“常规隐患排查奖励”,根据员工报告隐患的风险等级实施分梯度奖励。机制建立以来,累计报告隐患95项,完成整改90项、整改率达97.7%,兑现奖励3万元。
案例3:2025年1月,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某员工在储罐区巡检时,发现一输油管线附近有油品渗漏。该员工立即上报公司,停止相关管线生产作业,迅速组织人员对渗漏油品采取初期围堵、设置警戒区域、布置灭火器材等应急措施。其间,该员工使用四合一检测仪持续监测渗漏点周边可燃有毒气体浓度,并协助维修人员排查漏点,确定渗漏原因为卸空管线底部穿孔导致。由于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有效避免了因大量油品泄漏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与环境污染事故。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1500元。
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为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企业,现有员工459人。2023年7月,公司组织修订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完善隐患报告及其奖励的标准细则。该细则遵循“全员参与、分级奖励、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原则,明确隐患报告、评估、整改、奖励全流程标准,并根据隐患的风险等级、处置难易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设立梯度奖励标准。对有效避免事故或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集体,采取绩效激励、通报表扬等多种方式进行奖励。机制建立以来,累计报告隐患522项,整改率达100%,兑现奖励12.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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