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选取发布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1:2025年2月,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车间班长甄某在例行巡查时,发现甲醇输送泵机械密封处存在泄漏。甄某迅速启动“双轨响应机制”:一方面通过对讲机指挥主控室冯某远程关停输送泵并切断甲醇储罐出口阀,从源头阻断泄漏风险;另一方面立即向生产调度中心及车间主任报告,同步组织现场应急处置。经排查确认,系机封老化导致密封失效。公司迅速安排设备检修团队更换密封组件,并对同批次机泵开展专项检测。因处置及时、措施得当,本次事件未造成次生灾害及环境污染。依据公司《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办法》,甄某获得公司隐患专项奖励2000元。
案例2:2025年4月,国能乌海硝铵有限责任公司硝酸铵包装车间某员工在日常巡检中发现3号包装线静电消除装置运行异常,静电指示灯持续不亮,可能导致包装过程中静电积聚,引发硝酸铵粉尘燃爆风险。该员工立即停止作业,并通过对讲机向车间主任报告隐患。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迅速组织排查,更换故障静电消除器,并对全车间同类装置开展专项检测,同步排查并整改了2处接地不良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办法》,奖励该员工3000元,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通报表扬。
案例3:2025年4月,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装运部铁路单元的员工牛某、张某某在巡检时,发现沙良站站场北侧油松林因周边村民祭祖突发火情。火情距离沙良站公司10道汽油重罐车组仅约10米,情况紧急。牛某、张某某迅速将这一紧急情况报告给车间和公司调度,同时及时通知呼铁局沙良站。车间和调度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公司消防队出动两台消防车前往灭火,沙良站也迅速向地方消防部门报警。16:05左右,地方消防车辆及时赶到现场,成功扑灭明火。此次事件中,铁路单元员工巡检工作到位,隐患发现及时,报警及现场配合处置流程规范,成功杜绝了一场重大罐车爆燃事故。经现场勘查,供电和通讯均未受到影响,现场隐患已彻底消除。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牛某、张某某给予3000元奖励。
案例4:2025年6月,赤峰乾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场站一名装卸操作员在完成卸车作业后的例行巡检中,发现1号储罐根部一道法兰连接处存在极轻微的“结霜”现象,并伴有微弱的气味。该部位介质为低温液态液化石油气,一旦泄漏扩大,可能引发蒸气云聚集,存在严重闪爆及冻伤风险。操作员立即启动应急程序,报告值班站长并疏散周边人员。场站应急小组迅速启用防爆工具进行紧固处理,并使用检漏仪确认泄漏消除,成功避免了一起可能因密封失效导致的重大泄漏事故。场站依据《安全隐患报告与奖励管理办法》,给予该次隐患处理表现优秀的三名员工1000元现金奖励,并通报表扬。
案例5:2025年12月,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生产运行中心公用工程员工陆艳林与黄海龙在锅炉现场巡检时,于2号炉约20米位置发现蒸汽漏点。二人当即通知部门管理人员,并联系保运人员拆除外部保温进行隐患确认,最终查实锅炉水冷壁存在漏点。公司领导组织专业力量研判后,综合评估现场作业条件,决定启动三号锅炉投入运行,对二号锅炉停运检修。陆艳林、黄海龙二人的及时发现与快速处置,有效避免了隐患扩大引发的非计划系统检修,保障了公司生产系统的平稳运行。按照《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4.6.1条规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体员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公司研究决定对陆艳林、黄海龙两名员工分别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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