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督〔2014〕14号: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砚石台煤矿“6·3”瓦斯爆炸事故

2014-06-13 10:22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委督〔201414

重庆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砚石台煤矿“6·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抓紧进行事故调查,核清事故伤亡人数,按程序以市人民政府安委会文件将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处理意见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协调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及有关整改措施,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书面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守龙,01064464265

     国务院安委会

20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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