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0 19:18来源: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3543号(工交邮电类492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3〕84号

刘良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应急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社会应急力量在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物资转运、科普宣教等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国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有力补充。应急管理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规范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和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应急管理部:一是强化平台建设。组织开发了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和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我要求救”“我要救援”“灾情动态”等功能,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了“代人求救”“一键电话求救”等便捷服务;同时,为社会应急力量在线开展队伍管理、参与救援行动、接领救援任务等提供信息化支撑。2022年四川泸定6.8级地震救援期间,充分运用平台系统接收并响应106名受灾群众的求救求助信息,有序引导32支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有效提升了灾区现场的救援效能。二是强化培训演练。举办全国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和骨干社会应急力量培训班;连续3年组织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联合组织的“应急使命”系列演习活动,增强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救援协同能力。三是强化标准制定。组织编制《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将社会应急力量进行科学分类,突出应急救援专业化,为社会应急力量开展能力建设、行动管理、装备配备提供参考。四是强化保险保障。开发社会应急力量专属保险产品,保险险种涉及意外伤害、医疗、住院生活津贴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覆盖抢险救援及培训演练全过程。目前,该保险产品已上市销售。五是强化典型选树。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及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评选等奖项表彰范围,对在抢险救援、演习演练和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给予奖励。在部网站设置“社会救援服务”栏目,展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风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倡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和应急志愿者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积极投身、全力以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和责任担当夯实“社区防线”,为全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制定《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及医疗应急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公民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继续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一是及时关注灾害救援实际需求,借助信息技术为社会应急力量和社会公众提供应急救援服务。二是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共训共练,引导深入基层开展常态化培训演练,不断提升专业救援技能水平。三是指导相关保险机构完善产品条款,优化产品质量,提升社会应急力量在抢险救援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持续推动医疗应急服务工作,通过医疗应急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等途径,开展医疗应急知识和技能普及,向公众宣传自救互救科普信息,全面提升公众医疗应急素养,增强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能力。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做好灾害事故应对和医疗应急处置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感谢您的关心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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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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