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0 19:07来源: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2526号(工交邮电类3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3〕118号

林凯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及加强现场性能测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提升消防产品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作用。

消防产品属于公共安全类产品,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将会直接影响火灾防护、逃生避难和灭火救援的效果,其质量对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对消防产品实行分段监管的模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管;消防部门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管,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检查判定与监督检验对消防产品质量进行判定,对发现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2019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应急管理部发布公告,将包括消防泵在内的13种消防产品调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转为自愿性认证,同时积极推进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市场化发展,在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尽管消防泵产品已调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2006)的要求,经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从近几年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来看,因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导致部分消防产品的质量有下滑趋势,对此,我们一方面部署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全面开展排查整顿、完善风险管控机制,保障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今年以来共排查消防产品生产企业780余家,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1600余张证书作出暂停、撤销等处理;另一方面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联合相关部门抽查消防产品近3万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000余批次,查处假冒伪劣产品31万件(套),捣毁造假窝点36处。国家消防救援局每年还专项部署开展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年度监督抽查活动,2023年度涉及消防产品22种。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有关要求,充分吸纳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积极研究相关措施,全面提升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质效。

一、优化消防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中“将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要求,我们拟将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涉及公共安全特殊领域的消防产品依法依规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对于消防救援装备、消防泵等涉及消防救援和建筑消防设施关键设备的消防产品,推动统一的质量认证制度建设,促进消防产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于其他消防产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关要求,继续实行自愿性认证制度。同时,我们将大力推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等消防产品国家标准的及时修订,为相关产品认证与升级换代提供标准支撑。

二、强化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应急管理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各地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加强对消防泵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判定对消防泵的产品质量与性能进行测试,对于未在消防水泵房内设置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的,责令使用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符合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要求;加强对认证活动的监管,持续做好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落实认证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消防产品认证制度有效性和公信力。

三、推动消防产品性能监测预警技术的应用。推动科研院所加强对消防产品性能监测预警技术的研究,对消防供水系统增加压力、流量、电参数等传感器,结合消防物联网技术,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监测平台,通过多参量数据融合分析,实现对系统状态的实时监测、故障报警和异常预警;及时修订相关消防产品标准,为监测预警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标准支撑,有效保障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及消防救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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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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