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日前通报了2022年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以及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等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
这次国家防总共通报了2288名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其中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是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司令员担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此外,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有227个由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4个师均由师长担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国家防总要求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去年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树牢底线思维,牢牢压实扣紧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链条,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紧盯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和台风灾害等风险隐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各项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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