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移交的问题隐患
甘肃严格落实“两条线”交办、“点对点”督办机制
近期,针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三季度明查暗访期间反馈的问题隐患,甘肃省深入剖析重大事故隐患存在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甘肃省对于考核巡查组移交的734项问题隐患已完成整改730项。其中,30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29项,其余4项隐患正在抓紧整改;已追责问责151人。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馈问题隐患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责成省安委办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工作。省安委办第一时间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指导天水、定西、陇南3个市参照事故调查模式,对涉及的问题隐患逐一立案、逐项核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定防范预案要求,全程跟踪督办整改落实。
对反馈的问题隐患,该省严格落实“两条线”交办、“点对点”督办机制,印发问题隐患交办函和整改方案,综合运用台账清单管控、定期调度研判、实地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复核等方式加压推进。3个市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抓实隐患溯源倒查、执法处罚及追责问责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商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省级行业部门强化现场督导,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验。
在追责问责方面,按照《甘肃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试行)》等规定督促3个市全面落实“一案双罚”执法机制,同时深挖行业监管履职薄弱环节,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失职失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3个市已对6个乡镇、56个部门的132人进行追责问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甘肃省委、省政府责成省安委办牵头,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深入核查,系统厘清隐患根源、演变过程以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边界,形成30份重大事故隐患调查报告,发现普遍存在涉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机制缺失和行业监管部门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对此,甘肃省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压实安全责任,构建全域闭环监管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常态长效整治攻坚;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全员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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