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发现电动自行车进楼道,只能口头劝导,有些居民不当回事。现在有了执法权,开具处罚决定书时,当事人的重视程度完全不一样。”近日,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拿着近期开具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连连感慨,文书上清晰标注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整改要求,全程可追溯、可监督。
长期以来,乡镇(街道)作为消防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常面临“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困境。去年以来,泰州市各市(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辖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逐一签订委托执法协议,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在委托范围内可对违反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解决了基层消防监管“执法主体缺失”的痛点。
进行执法委托前,泰州各级消防部门通过“培训+实战”来提升基层执法能力,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消防监督员多次走进乡镇进行现场示范教学,要求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量罚适当”。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向当事人说明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执法人员还会向当事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其中,一家超市因在出口处堆放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后,店主不仅当场整改,还主动加入社区“安全员劝导队”。“罚款不是目的,关键是让大家养成安全习惯。”该店主的转变,成为委托执法“教育与惩戒并重”理念的生动注脚。
委托执法实施后,全市形成“大队统筹指导、镇街常态巡查、村社网格排查”的三级监管体系。下一步,泰州市将建立“执法人员轮训、案件质量评查、执法效果评估”长效机制,让基层消防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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