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通报5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涉及非法运输、非法储存、过期产品未处置及违规销售等多种违法行为,暴露出个别地区和从业人员的侥幸心理,也彰显了湖北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案例一:高速路上藏775件烟花——司机无证运输被查
2024年10月30日,荆州市沙市区交警在高速公路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货车内暗藏775件烟花爆竹。经查,司机许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执法人员依法对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并对许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监管部门提醒:烟花爆竹属危险品,任何无证运输行为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案例二:宜昌民宅暗藏132箱烟花——拒不配合被强制开锁查处
2025年1月18日,宜昌市枝江市应急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一居民屋内非法储存“千里江山图”“米兰之夜”等烟花132箱。屋主拒不配合检查,公安依法强制开锁查获。涉案人员易某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监管人员表示:“看似小打小闹的储存行为,其实就是定时炸弹。”
案例三:十堰房县企业过期烟花未清理——罚款2万元
2024年12月24日,十堰市房县应急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当地一批发公司库房存有90件过期烟花爆竹。企业未按规定处置,被依法处罚款2万元。执法提醒:“过期烟花与变质化学品一样,极易发生燃爆风险。”
案例四:恩施零售店违规储存7000余件烟花——隐患惊人
2024年12月26日,恩施州利川市应急部门突击检查发现,刘某某烟花爆竹门店超范围储存产品7064件,其中非法产品超3000件。执法人员依法没收违法烟花,责令整改并罚款1.1万元,同时吊销其零售许可证。
现场执法人员回忆:“店里堆得像小山,一旦出事,附近邻居都得遭殃。”
案例五:天门零售店销售非法来源烟花——严查流通环节漏洞
2024年10月,天门市应急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某烟花店销售的141件产品来源不明,属于非法进货。执法人员立即查封违规产品并启动追溯调查,对经营者依法处罚。监管部门表示:“每一个销售环节都必须可追溯,不能让‘黑烟花’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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