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全市地下矿山防治水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水害事故发生,确保汛期矿山安全,国家矿山安监局重庆局近日印发《重庆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工作指南》,为地下矿山安全度汛提供系统、具体、可操作的行动规范。
《指南》针对地下矿山防治水工作的关键点和汛期风险点,结合重庆市矿山地质特点和水害防治实践,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要求,直击水害风险要害。
赋予现场人员停产撤离权。明确要求矿长作为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现场人员,在发现突水征兆或预判极端天气可能影响井下人员安全时,立即作出停产撤人决定的避险权力。
筑牢排水“生命线”。雨季前,所有地下矿山应对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确保系统可靠。
严守探放水“铁规矩”。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基本原则,探放水作业实施限员管理,且必须有矿领导现场带班,加强现场安全管控。
提升应急避险能力。雨季前,地下矿山应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水害事故专项应急演练,井下所有区域应设置清晰、连续的避灾路线标识牌,确保人员快速安全逃生。
强化防治水工作基础。依据矿山水文地质类型配置防治水力量,中等及以上类型矿山应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绘制防治水图件、健全防治水工作台账。
该《指南》既是应对当前汛期极端天气挑战的迫切需要,又是推动层层落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重庆局将会同全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提供指导帮助,督促地下矿山企业组织学习、对照自查、规范完善,切实提升矿山水害防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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