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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关于征集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 3/2023-00036 发文字号: 发文单位: 其他
所属机构: 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主题分类: 救灾和物资保障 公文种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0日

 

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关于征集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救灾体系建设,完善灾害救助政策标准,加强灾害救助机制创新,我司拟组织开展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灾害民生责任保险创新发展研究。根据应急管理部课题管理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课题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要点

(一)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研究。基于我国自然灾害基本国情和灾害救助基本情况,系统梳理当前我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政策制度标准,多维度分析中央与地方、区域之间灾害救助工作现状。立足新时代灾害救助工作新要求和受灾群众对基本生活保障新需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综合考虑近年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住房建造成本等因素,围绕灾害救助标准等方面,研究提出救助政策优化的总体思路、政策建议、补助标准等内容。

(二)灾害民生责任保险创新发展研究。立足“全灾种、大应急”需求,系统梳理我国灾害保险发展现状,分析各类灾害保险的成功经验、典型做法和不足之处,借鉴国际经验,研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灾害保险产品,特别对灾害民生责任保险进行重点研究,对其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内涵特征、主要目标、制度设计提出政策建议。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每个课题研究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三)请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章,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邮政系统或快递寄至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洪逸磊,邮编:10005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救灾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yjbjzs@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以邮戳或快递寄出日期为准)。

(五)我司将组织对研究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六)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我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和终期评审,并在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附件:研究课题申请书

 

          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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