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0 17:40来源: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2616号建议的答复

应急建函〔2023〕14号

高友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引导节日烟花爆竹燃放的建议收悉,结合我部职责,现就您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方面

我部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查处“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组织开展2轮企业自查、属地全覆盖检查、部级抽查督导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38.7万余家次,累计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隐患31万余项(重大隐患501项),暂扣、吊销许可证2200多个,行政处罚2700多万元。针对2023年春节期间各地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调整等新情况新问题,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组成督导组,赴临时“禁改限”的天津、全域禁放的河北、主产区湖南等3省(市),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明查暗访,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此外,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聚焦烟花爆竹生产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全力推进全国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建设,实施企业结构优化、本质安全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区域协同监管四大专项行动,构建生产集约、经营规范、安全可控的现代烟花爆竹产业体系。

二、关于修订完善烟花爆竹安全标准规范方面

积极配合工信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修订工作,认真吸纳您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考虑城市建筑密集区燃放需求,进一步细化调整烟花爆竹产品的分类、分级、药量、规格、药物成分、环保性能、安全性能、燃放性能、结构和材质等,严格产品药量限制、规格结构等安全技术指标,提升各类烟花爆竹产品的安全系数,为科学制定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管理制度和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科学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

三、关于强化安全教育和舆论引导方面

会同公安部连续多年组织制作了一系列烟花爆竹安全公益宣传片,在央视多个频道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在多家媒体视频网站同步宣传,并通过微博转发、微信朋友圈推广传播。编制多条电视宣传警示字幕,于春节元宵节期间在央视频道滚动播出,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常识,教育引导群众到正规零售点合理购买正规产品,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等常识。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入研究并认真采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继续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引导,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3年7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责任编辑:李振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