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6年 第9号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通过评审,确定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
1.有色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五批共2家)
2.建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六批共7家)
3.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十八批共21家)
4.轻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三批共4家)
5.烟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五批共3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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