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委办进一步部署城镇燃气安全工作

2022-06-28 17:23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62日,黑龙江省安委办下发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细做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链条,精准研判、排查抓准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的放矢强化有效防控措施,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守住安全底线。要认真贯彻《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细化实化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全面整治各类燃气风险隐患。要聚焦重点,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安装更新和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化更新,年底前完成既有住宅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安装更换计划,并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严防群死群伤。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检查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整治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气瓶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施闭环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要求,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燃气严重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定期通报和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快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测管网压力、流量以及相邻地下空间泄漏情况等,提高早期防范处置能力,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普及燃气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用气及安全防护、燃气事故逃生救援等应急处理常识,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要教育引导企业员工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燃气施工作业,广大群众规范使用瓶装液化气、燃气灶具等燃气设备,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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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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