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防指办公室举办“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大讲堂”
专题解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各地准确理解、全面落实《条例》要求,12月16日,国家森防指办公室举办“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大讲堂”,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兼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宋新春对《条例》进行专题解读。
宋新春围绕《条例》的起草背景过程、内容要义以及贯彻实施需要把握的重点等3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条例》在总体要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灾后处置、法律责任、保障支撑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与重点内容,强调《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和“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原则,构建了全链条、闭环式的管理体系,为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坚实保障。
宋新春指出,《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深化巩固改革成果、做好新形势下防灭火工作的系统性重构,对于健全防灭火法治体系、依法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要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提升全民防灭火法治意识。要细化配套措施,严格依法履职,切实把《条例》规定转化为防灭火工作实际成效。
国家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相关司局和单位,各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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