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将救灾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进一步支持帮助河南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7月29日10时,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根据河南省洪涝灾情实际和灾后救助工作需要,将国家Ⅲ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进一步支持帮助地方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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